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街道滨江工业园区创新路2号1号楼
************街道滨江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进行木质家具、地板、木饰面板等生产项目建设,租赁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1000套桌椅床、1000扇木门、2000平方米柜门、20立方米户外装饰、2000平方米地板和2000平方米木饰面板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