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建德市钦堂乡蒲田村
项目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位于建德市钦堂乡蒲田村,项目拟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6.6亩,厂房面积4461m2,拟建设6条塑料粒子生产线,企业以废旧塑料(主要为废塑料膜、废塑料桶,不使用含异味、恶臭污染物的原料,不使用化学品包装物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且外购废旧塑料均为已清洗干净且分拣好)为原料,采用破碎挤出工艺生产塑料粒子。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8000吨的生产能力。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粒子6条生产线中的4条塑料粒子生产线,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实施并能正常运行,本次验收为第二阶段先行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7月24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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