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有限公司码头货种调整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码头货种调整项目
项目地点: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村小洋自然村上塘坞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码头货种调整项目位于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村小洋自然村上塘坞,在不增加泊位、不增设煤炭堆场、不增加吞吐量、不改变码头现有设施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砂石料码头(岸线******有限公司砂石料码头将增加煤炭货种。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 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