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改善提升—景树村污水沟治理未来乡村环境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环境改善提升—景树村污水沟治理未来乡村环境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许村镇景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许村镇景树村。
2.2招标范围:涉及景树村污水沟治理未来乡村环境提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7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3月24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7日10:00,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网站(******/col/col******50/index.html)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自主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景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
地址:海宁市合力大厦1#24楼2408室 |
联系人: 凌先生 |
联系人:陆先生 |
电 话: 0573-****** |
电 话:0573-****** ****** |
******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联 系 人:奚女士
电 话: 0573-******
202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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